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与“15定额”配套的
《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》继续使用

 
    近期,在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网站上下发了关于2015年《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》配套使用的《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》继续使用的通知。
    据悉,(一)从2020年起,已办理2015—2019年与“15定额”配套使用的《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》的省内施工企业和省外入川施工企业,不再办理年度核定;(二)施工企业办理的“15定额”使用的2015—2019年《四川省施工企业工程规费计取标准》继续有效;(三)2020年及以后年度完成的工作量,其费率按2019年一栏核定的费率执行。
    按文件精神,2020年国诚集团有限公司的工程规费计取标准不需要年度核定,其规费证也无需办理延期,可继续使用,公司2020年及以后完成的工作量,其费率按2019年费率标准执行。(撰稿印有新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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